尊敬的各位合作伙伴,你们好!
非常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金华教育的关爱和一贯的支持!为了维护金华教育推广运营市场秩序和保证每个加盟商共同而长远的权益,为所有合作伙伴创造和维护一个良性、有序的市场环境,更高效的优化加盟渠道和教育资源整合。我司根据合作协议经研究决定,取消国内部分城市的加盟授权,同时终止与以下通知名单的一切合同,该通知自发布之日生效。
自2014年开始,金华教育将加快国内推广渠道的建设。对于以下取消代理后的空白区域,我司将通过直营或者重新发展代理的方式运营。被取消的代理,应自觉停止一切与金华教育合作协议相关的教学活动或者宣传。如发生相关纠纷,我司将通过法律追究相关责任。具体通知如下:
天津市:
天津市市级代理(取消,直营)
广东省:
中山市市级代理(取消,直营)
广州市区域代理(取消,直营)
广西省:
南宁市区域代理(取消,空白区域)
柳州市区域代理(取消,空白区域)
来宾市区域代理(取消,空白区域)
山东省:
淄博市区域代理(取消,空白区域)
青岛市区域代理(取消,空白区域)
湖南省:
长沙市市级代理(取消,直营)
河南省:
郑州市市级代理(取消,直营)
河北省:
南宫市区域代理(取消,空白区域)
四川省:
成都市区域代理(取消,空白区域)
江西省:
上饶市区域代理(取消,空白区域)
江苏省:
盐城市区域代理(取消,空白区域)
辽宁省:
鞍山市区域代理(取消,空白区域)
锦州市区域代理(取消,空白区域)
盘锦市区域代理(取消,空白区域)
黑龙江省:
大庆市区域代理(取消,空白区域)
2013年12月26日